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2025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符合《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无未解除的违规违纪处分。
二、考核方案
各学院转专业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
三、转专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且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报名路径进行申请。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仅填报1个专业志愿。
2.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7日17:00。
3. 报名路径:钉钉系统,长江学院→长江云→学生服务中心→发起流程→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1.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钉钉流程提交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转出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 各学院于12月18日17:00点前将申请学生总名单纸质档(盖章)及电子档报教务处。
3.教务处复查转专业学生申请资格,汇总学生名单发送至拟转入学院。
(三)转专业考核
1.转专业考核于12月30日前完成,各转入学院根据公示的工作方案完成转专业考核。具体考核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2.各转入学院在考核结束后一天内将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四)结果公示
教务处核查转专业成绩并按转专业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转专业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的最终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教务处出具转专业通知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畅通学院转专业工作咨询和投诉渠道。
(二)严格规范流程。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转专业相关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转专业工作全过程规范有序开展。
(三)专业学习指导。各学院要做好转入学生的专业学习指导计划,后续根据需要安排专业教师进行形式多样的辅导学习。
(四)转专业工作开展过程中,若有问题可直接咨询学校教务处,咨询电话:028-84686915;投诉电话:028-84686112。
编辑:教务处
附件1: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zip (0.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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