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我校对蒲豪同学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现将该生转学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
公示对象:
蒲豪,性别:男,考生号:1551010615500568,身份证号码:513701199702282611,学号:1511070101,四川生源。
转学情况说明:
该生2015年9月被我校工程造价专业录取,高考成绩139分。2017年9月参军入伍并保留学籍,2025年9月退出现役申请复学。因我校成人教育教学点已停止招生,经与相关院校协调,拟同意其转至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23级工程造价专业学习。转入专业当年在四川省录取最低分为120分。
意见反馈: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上午8:10-12:00,下午14:00-17:30)通过以下渠道实名反映:
监督电话:028-84686112(校纪检监察室)
编辑:教务处